愛心筆從哪裡來的
老實說,我查遍了各個資料,都沒找到哈哈哈哈哈哈。
筆者大約在高中的時候遇到,那時是 2014 年左右,當時還是傻傻的高中生,第一次遇到有人說這個筆是設計作業,希望我們幫忙支持。但因為我真的沒錢,所以我也沒有買,大概隔沒一陣子,就爆出有強迫推銷的詐騙手法。
強迫推銷是甚麼?
強播推銷常發生在鬧區街頭,以慈善、愛心、宗教等名義強迫募款,有時有組織行為,販賣者會將產品刻意塞入消費者手裡,以苦苦哀求、要脅或是擋住去路的方式,強迫消費者購買。
強迫推銷犯法嗎?
犯法,以下為法律時事專欄的複製貼上。
在《民法》上是一種契約行為,依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,必須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買賣的標的物、價金,互相表示同意時,契約才能成立。
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程序中,在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訂有「強買、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。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」的罰則。
因為我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:「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」,為強制罪。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(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法條的規定:罰金部分,已提高為三十倍,並改為新臺幣。目前的罰金是新臺幣九千元)以下罰金。
各個角度的心態
集團:掌握人心弱點使其購買
大量製作低成本廉價的無用產品以高價售出,看準人心弱點以言語及行為使其想要購買,或以強迫推銷使消費者購買產品,謀取暴利。招募低薪工讀生,以SOP的方式進行教育訓練,獎金制抽成使工讀生期待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謀生。
販賣者:我只是工作,或許我可以做得很好
我猜販賣愛心筆的工讀生應該是沒有符合法定薪資,能確定的事情是工讀生有高抽成,媒體踢破「每購買一隻,工讀生便賺50元」,而每個人都在想,反正我只要一個小時內可以推出一隻,就可以多賺,這裡人那麼多,我不可能一個小時只有賣出一隻;加上公司的推銷教育,還有長期食髓知味,販賣者相信這只是一份工作,而且人都會有「簡單的事情不可能做不到」的心態。
消費者:階段式變化消費心態
愛心筆的強勢,在於人心對於辛苦的人會有「憐憫心」,甚至會有買了便是幫助對方的自我安慰,或反正不是買不起的「自尊心」拉扯;產品雖然很爛,但你會因為他的努力推銷,而有種「愧疚感」,想要去購買;在死纏爛打之後,下一步則會因為「想要避免麻煩」而選擇購買。
愛心筆壓迫到弱勢團體
街賣並不是強迫推銷,但卻被混為一談
另一種愛心販賣,叫做街賣,通常是一群身心障礙者,批發小型商品,放在輪椅或小桌子前,一一向路過民眾叫賣或推銷。
而街賣容易成功,是因為你看見真正的弱勢攤開在眼前,而會願意選擇購買,一條50元的成本10元口香糖,大部分的人還是會硬著頭皮買下去,每個人總是會對自己說:「沒關係我是在幫助他。」
百味人生的大時代小生意
百味人生鑽研街賣一兩年,嘗試找出街賣者的疑點跟問題,試圖從各個角度解決街賣的困擾,從創新產品、街賣團隊合作以及改善街賣流程與服務,希望能夠幫助到街賣的弱勢團隊,然而街賣,依然有高度機會被當作詐騙,即便做出了創新創意的產品,也會因為街賣沒有正式的招牌與門面,而被視為是不懷好意。
拒絕愛心筆與婉拒街賣者
既然犯法,那就直接報警吧
近年來因為台灣有許多民眾已經被愛心筆強勢推銷過,所以大概都知道怎麼拒絕,然而下一波遭殃的,則是來台的中文體系旅遊者,最常見的是中國的遊客,因為大批大批的來到台灣,為了避免麻煩,則買下愛心筆或被敲竹槓,又因為提告或抓人的程序麻煩,而不了了之。
通常拒絕愛心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報警,你也可以講電話裝忙、不理人直接離開,接下來販售團體就會靠上你,甚至公開幹譙。請手機錄影錄音存證,並且勇敢提告,杜絕這一類型團體在台灣持續敲竹槓槓。
多5秒鐘的接觸,將是對街賣者最大的鼓勵
或許街賣者的產品你不需要,也或許那個價格不是你所滿意的,然而每一個街賣者